河海大学实施“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河海大学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决定实施“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并于11月17日开始进行选拔工作。
  河海大学“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有: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奉献精神;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有创新性构想等。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有: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属于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的创新性研究;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应达到创新性突出、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好的目标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
  河海大学“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金额为10至12万元,并享受每年5000元的专项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