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圆满完成“质量工程”总结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10日至25日,学校开展了河海大学“质量工程”总结活动,圆满完成了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的总结工作。
  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开展河海大学国家级“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对河海大学“质量工程”总结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与安排。总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项目负责人总结、院(系)总结和学校总结;各分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进行总结;院(系)就本院的“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教务处对各项目负责人和院(系)提交的基本材料进行系统分析与有机整合,分别撰写了9个分报告和4个总报告,同时认真填写了《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以及相关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