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公布2008年本科江苏招生章程

         河海大学日前正式公布了面向江苏的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主要内容有:
    河海大学2008年投向江苏的招生计划为1634名,其中南京校本部1008名,(含国防生31名、艺术类专业20名、基地强化班34名),常州校区626名。
    河海大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江苏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填报我校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为:自然科学专业类选测科目一门须为物理,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和兼招专业类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普通类本一批次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对提前录取国防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常州校区对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
    河海大学为激励更多选测等级较优的考生报考,学校对进档后的考生采用 “等级级差法” 进行排序,并认可省教育考试院政策性照顾加分。学校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对于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学校设置的等级级差为:A+=3,A=1,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差分为:A+=1,其中双A+考生可加4分。排序后如总分相同,学校按照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学校优先录取数学原始分高的考生;如还相同,学校优先录取4门必测科目等级总体较高的考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它三项均为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河海大学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在3分以内)。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河海大学招生专业除国防生招生专业、英语专业及常州校区各专业限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国防生招生专业对男女性别有要求外,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为吸引更多优秀考生报考,学校特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对优秀新生发给奖学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