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校区的妇女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常州市妇联有关文件规定,校区决定成立妇女委员会。会上,常州市妇联领导对校区的工作及校区领导对本次会议的重视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李乃富书记也对校区妇委会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大会通过了《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妇女委员会工作条例》,选举产生了吕红征、江冰、纪玲妹、吴震岱、杨志明、高洪娟、廖华丽七人组成的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第一届妇女委员会。
会后,王书记主持召开了校区第一届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吴震岱同志为校区妇女委员会主任、纪玲妹同志为校区妇女委员会副主任。李书记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对校区妇委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组织妇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校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在校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切实履行妇委会的工作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的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妇委会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妇女同志保障制度建设,自觉维护妇女同志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好广大妇女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广大妇女同志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四是要加强妇委会自身建设,从思想上、业务上严格要求自己,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好妇委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走在常州高校的前列,展现我校常州校区女性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