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公布2008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收办法

  河海大学2008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
  艺术特长生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测试达一级;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以上;乐器类艺术水平达到全国艺术(业余)水平考级八级或省级九级以上。招生项目有民族乐器、西洋乐器、舞蹈、声乐以及主持、曲艺。
  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年龄均不得超过22周岁。招生项目有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田径。
  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人数分别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即46人)以内。报名和水平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办法可登录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du.cn/zsw)查询。
  录取政策为: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设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须A志愿报考,下同)报考河海大学,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服从调剂,学校将予以录取;其中测试成绩为优秀的,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一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提出申请,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批准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的专业志愿之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满且不得重复,不含基地强化班)。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统一考试,其中测试符合要求的,可申请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08年有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