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召开"加强高校管理 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视频会议 我校设分会场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高校管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教育部于8月29日下午召开“加强高校管理,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视频会议,我校设立分会场。全体校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负责人参加视频会议。
  会议首先由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及浙江省教工委五个单位负责人结合本单位情况,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介绍加强高校管理、治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工作情况。
  接着,听取了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组成员田淑兰同志在会上就目前我国教育系统如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了专题发言。田淑兰同志重点强调两个问题:一要求大家要清醒认识当前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与严峻形势;二对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明确提出了五点要求。
  教育部党组书记、周济部长传达了近期高校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些成果,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端,发展势头总体是好的。今后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切实成效。他强调,各级党委和行政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坚持依法治理、正确把握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会后,我校党委书记林萍华我校按照落实教育部加强高校管理,治理商业贿赂视频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高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重点规范管理,坚持抓住容易滋生财务犯罪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防范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此次会议,对我校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高校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