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立人文社会科学基金

  我校为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形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特色,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决定设立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并制订印发了《河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每年投入50万元,所支持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三类。重点项目指前期研究基础扎实、发展前景好、能够形成优势科研领域并直接为重点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项目,每年评定5项,每项支持2万元;一般项目指具有科研启动性质的、有一定创意的项目,每年评定10项,每项支持1万元;青年项目是专门为未满38周岁的青年教师设置的项目,重点资助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论文的深化或后续研究工作,每年评定10项,每项支持1万元;其余资金用于对国家及部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配套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申报工作等。项目支持经费采取分期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将经费的40%拨至主持人科研账户,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40%,余款20%于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办法规定,如当年青年项目申报质量特别优秀,可适当占用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经费,但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不得占用青年项目经费。
  办法还对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结题、验收以及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等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