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逻辑学会200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于12月23日――25日在南京市委党校举行。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刘爱莲教授、研究生王睿峰等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上,刘爱莲教授当选为江苏省逻辑学会副会长。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逻辑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逻辑教学及逻辑理论与应用研究。与会的70多名代表一致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逻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充分认识逻辑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从逻辑理论的高度进探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刘爱莲教授、研究生王睿峰向大会提交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度’”、“论逻辑学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学术论文。并在大会上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度’”的主题发言。认为和谐社会有三方面标志:一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二是社会各个阶层都必须按照贡献得到相应的回报;三是社会各阶层之间必须坚持公正原则,保持一种互惠互利的关。和谐社会决不是一个没有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利益矛盾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关系趋于均衡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在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企业利润与劳资关系、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问题时,要善于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善于把握社会发展的“度”,善于协调和解决各类利益冲突与矛盾,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同时努力,才能使我国社会各方面关系处于适度范围,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论逻辑学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一文则从另一个角度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可以促进人们更多关注理性、注重交流与沟通、加强逻辑对社会的促进作用,这些均可促进逻辑学的进一步发展。论文及发言引起与会人员的反响。
此次会议上,刘爱莲教授当选为江苏省逻辑学会副会长。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逻辑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逻辑教学及逻辑理论与应用研究。与会的70多名代表一致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逻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充分认识逻辑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从逻辑理论的高度进探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刘爱莲教授、研究生王睿峰向大会提交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度’”、“论逻辑学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学术论文。并在大会上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度’”的主题发言。认为和谐社会有三方面标志:一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二是社会各个阶层都必须按照贡献得到相应的回报;三是社会各阶层之间必须坚持公正原则,保持一种互惠互利的关。和谐社会决不是一个没有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利益矛盾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关系趋于均衡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在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企业利润与劳资关系、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问题时,要善于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善于把握社会发展的“度”,善于协调和解决各类利益冲突与矛盾,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同时努力,才能使我国社会各方面关系处于适度范围,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论逻辑学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一文则从另一个角度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可以促进人们更多关注理性、注重交流与沟通、加强逻辑对社会的促进作用,这些均可促进逻辑学的进一步发展。论文及发言引起与会人员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