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项检查

  9月28日,以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杨晓慧为组长,驻教育部纪检组纪检员于海棠、东北师范大学纪委纪检员王国巍为成员的教育部检查组莅临我校,对我校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在专项检查汇报会上,杨晓慧组长作动员讲话,就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做了说明,并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规定》和《准则》这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是关系党的建设事业全局的大事,是促进各级领导班子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举措,首先学校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其次,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专项检查为契机,整改提高,务求实效,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最后,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对检查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机制。
    朱拓书记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的工作情况。汇报分为三个方面:《规定》、《准则》和“十不准”贯彻执行情况;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措施。朱书记指出,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将其作为我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作为凝聚人心、团结队伍、优化环境的重要手段。学校以贯彻执行《规定》和《准则》为抓手,宣传教育、规章制度、监督制约、办信查案、检查考评等各方面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推进规范管理、大学文化建设形成了有效的结合,初步形成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朱书记表示,我们要不断提高认识,深化学习,在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制度,研究有效措施,在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在增强基层群众监督主动性和积极性上下功夫,推进《规定》和《准则》的全面落实。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德奎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我们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虚心接受检查组同志提出的意见,努力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和廉洁从政意识,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专项检查组还对校领导班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 “十不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查阅了我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工作情况的有关材料,并召开座谈会,了解了学校贯彻落实《规定》、《准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