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隆重召开纪念国家学位条例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

  12月28日下午,河海大学隆重召开纪念国家学位条例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河海大学博士生导师索丽生,全国人大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河海大学博士生导师严以新,校领导朱拓、王乘、鞠平、陈德奎、朱跃龙、王济干、唐洪武、徐卫亚出席大会。部分博士生导师、历任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培养督导专家、2010年全国和学校优秀学位论文作者与指导教师以及教师和研究生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大会。大会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姚纬明主持。
  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的正式确立,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实施学位制度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教育发展,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促进中外学术交流的发展和共同进步。
  校党委书记朱拓作了大会主题报告。他全面回顾了学校30年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历程,从研究生培养能力显著增强、学科与学位授权点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高、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持续推进、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六个方面系统总结了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成就,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部署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大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二是大力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三是大力加强高层次应用人才培养;四是大力加强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建设;五是大力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
  索丽生副主席和严以新副主席作为我校首批获得硕士学位者,应邀出席大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感人至深的讲话。他们在讲话中希望学校进一步弘扬传统,保持特色,抓好学科建设;提高质量,规范管理,办好研究生院;强化基础,开拓视野,提升学术水平;以国家水利改革为契机,抓住各种机遇,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学术地位。希望学校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认真施教,严格把关,培养优秀人才;处理好个人与团队的关系,加强学术团队的建设与发展。希望广大研究生摒弃好高骛远、急功近利,努力做到求真务实、厚积薄发。
  大会对2010年全国和学校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进行了表彰。我校2010年申报的3篇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陆桂华教授及其指导的吴志勇博士代表获奖教师和学生作了发言。
  河海大学作为国家首批具有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学位条例颁布实施30年来,共授予1731人博士学位,10984人硕士学位,2158人专业硕士学位。先后获得3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35篇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2篇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在毕业的研究生中,涌现了一大批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优秀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