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贯彻国务院、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于近日开展了第十四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于12月6日对2个先进集体、1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获得表彰的2个先进集体是:水文水资源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17名先进个人是:水利水电学院2009级本科生铁力克·公什拜等10名学生,能源与电气学院辅导员孙瀚等7名教师干部。
我校自上世纪50年代起就开展了少数民族学生培养工作,并多次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校现有来自新疆、西藏等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330余名。
来源:党办 编辑:刘桂清 责任人:万国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