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河海大学举办了“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的法律问题”专题讲座,由法学院龚鹏程副教授主讲。讲座由校纪委副书记高德华同志主持。
龚鹏程副教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条文,对“采购”和“招投标”的含义进行了严谨科学的法律界定,对政府采购适用范围、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政府采购合同、违法采购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面解析,尤其对招投标环节中一些重要环节进行了重点解读,还结合近年来高校采购与招投标过程中暴露的一些典型案例,详细分析了容易产生理解上误区和操作上忽视的地方,提醒大家一定要在采购工作中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
报告结束后,与会人员围绕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相互交流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理解,龚鹏程副教授也认真地就每个问题从法律事务工作者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学校有关采购部门及负责专项采购的相关学院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专题讲座。
龚鹏程副教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条文,对“采购”和“招投标”的含义进行了严谨科学的法律界定,对政府采购适用范围、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政府采购合同、违法采购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面解析,尤其对招投标环节中一些重要环节进行了重点解读,还结合近年来高校采购与招投标过程中暴露的一些典型案例,详细分析了容易产生理解上误区和操作上忽视的地方,提醒大家一定要在采购工作中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
报告结束后,与会人员围绕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相互交流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理解,龚鹏程副教授也认真地就每个问题从法律事务工作者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学校有关采购部门及负责专项采购的相关学院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专题讲座。